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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 國勤後管字第1110021752號

主  旨:預告修正「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五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防部。

二、依總統110年6月9日修正(制定)公布國防部、參謀本部及全民防衛動員署等組織法,並經行政院核定111年1月1日施行,本部成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原「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改隸該署及相關實務需要,爰配合修正本辦法。

三、「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草案如附件。另載於國防部網站(網址:http://sendlaw.mnd.mil.tw/)之「國防法規通報系統」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修正,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防部參謀本部後勤參謀次長室。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電話:02-23116117#636357。

(四)傳真:02-8509971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國正



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條、第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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