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3月2日
經授能字第1110200162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三項
三、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bo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考量本次修正條文經召開利害關係人會議充分溝通,並達成共識,且對加油站業之多角化經營及轉型有正向助益,另為業者及早設置相關設施以因應民眾車輛添加尿素及充電之需求及方便性,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電話:(02)2772-1370轉6244
(四)傳真:(02)2775-774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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