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24日
中選法字第11135501591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條、「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第七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公民投票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七項。
三、「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cec.gov.tw)「最新消息」選項下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地址:台北市徐州路5號10樓
(三)電話:(02)23565463
(四)傳真:(02)2397689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李進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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