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12日
農水字第1116038457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田水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
三、「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
(三)電話:02-8195-3169
(四)傳真:02-8911-620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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