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25日
交路(一)字第11182005451號
主 旨:預告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四條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三項、第五項。
三、「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四條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觀光局網站(網址:http://taiwan.net.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法令預告」網頁。
四、如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
(二)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三)電話:02-23491500#8219。
(四)傳真:02-27739298。
(五)電子信箱:cpcn@tbroc.gov.tw。
(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王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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