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9日
環署授檢字第1117104678號
主 旨:預告廢止「建築廢棄物中石綿含量檢測方法(NIEA R411.20C)」。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廢止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75條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4條第4項。
三、廢止理由:旨揭公告已整併納入「廢棄製品中石綿檢測方法(NIEA R411.21C)」草案,爰配合辦理廢止預告。
四、原公告及廢止總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https://www.epa.gov.tw/niea/C79C6CF22A0FE69D)「草案預告」網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二)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三)電話:(03)4915818分機3314
(四)傳真號碼:(03)491041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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