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
交人字第11150112721號
主 旨:預告訂定「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人員經商兼職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
二、訂定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三、「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人員經商兼職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草案預告區網頁(網址:https://motclaw.motc.gov.tw/)。
四、本案係配合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訂定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法令,尚無影響民眾權益,爰縮短公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人事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三)電話:02-23492529
(四)傳真:02-2388511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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