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
觀旅字第11150011641號
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觀光遊樂業辦理優惠入園活動實施要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觀光遊樂業辦理優惠入園活動實施要點」第五點
局 長 張錫聰
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觀光遊樂業辦理優惠入園活動實施要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五、業者申請補助費用,以活動期間優惠對象入園人數及每人補助單價之乘積計算。
前項優惠對象入園人數每月上限,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前為業者填報本局觀光遊樂業動態管理系統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至一百零九年同月樂園部門非假日遊客人次較高者。
第一項每人補助單價上限,為成人票或全票原價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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