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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訂定「水中凱氏氮檢測方法(NIEA W451.52A)」,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依 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
公告事項:方法內容詳如附件。
署 長 張子敬
水中凱氏氮檢測方法(NIEA W451.52A)(請參見PDF)
水中凱氏氮檢測方法(NIEA W451.52A)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