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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八點規定
部 長 潘文忠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八點修正規定(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