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6日
經授工字第11251004051號
主 旨:預告修正「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第十四點附表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五十三條。
三、「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第十四點附表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工業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db.gov.tw),「工業發展法令規章」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組
(二)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5樓
(三)電話:(02)27541255分機2585
(四)傳真:(02)2755367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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