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 藥試技字第1122629124號
主 旨: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二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所網站公告專區之法規公告(網址:https://www.tactri.gov.tw/Category/Items/法規公告)。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三)電話:(04)23302101分機119。
(四)傳真:(04)2330654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所 長 徐慈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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