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4月13日 國資科企字第1120098073號
主 旨:預告修正「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防部。
二、修正依據: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第5項。
三、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科技企劃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電話:02-8509-9333
(四)傳真:02-8509-9336
(五)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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