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令
中華民國112年4月18日
經能字第11258001030號
修正「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七條、第九條附表一、第七條附表二、第九條附表三、附表四。
附修正「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七條、第九條附表一、第七條附表二、第九條附表三、附表四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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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七條、第九條附表一、第七條附表二、第九條附表三、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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