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經授地字第1125900027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地質法第九條第二項。
三、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cgs.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二)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三)電話:02-29462793轉219。
(四)傳真:02-2945369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