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26日
經授加字第112550006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等19項法規命令。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三、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等19項法規命令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網站(網址:https://www.epz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按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業奉總統112年1月19日華總一經字第11200004651號令修正公布,旨揭法規命令皆係配合修正機關名稱,僅作單純文字修正,並未影響民眾權益;復為配合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制定施行,因應新機關順利運作需要,須儘速完成法制作業,以資依據,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二)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三)電話:(07)3611212分機561。
(四)傳真:(07)364500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