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台內役字第1121040468號
主 旨: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第2條附件。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10條第3項。
三、「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第2條附件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役政署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2號
(三)電話:049-2394466
(四)傳真:049-239436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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