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補登)
農人字第1120112870G號
訂定「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場組織準則」、「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訂定「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
附「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場組織準則」、「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
主任委員 陳吉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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