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20日
經授企字第1125480243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第三條、第五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
三、「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第三條、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中小企業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smea.gov.tw),「法令規章」選項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三)電話:(02)23662353
(四)傳真:(02)2367760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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