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觀山管字第11203002662號

主  旨:預告修正「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trimt-nsa/),「行政資訊網」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向本處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科。

(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三)電話:04-23312678。

(四)傳真:04-2339620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處  長 曹忠猷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