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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觀里管字第11203005432號

主  旨:預告修正「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設施禁止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設施禁止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ali-nsa/)「行政資訊網」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向本處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地址: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三)電話:05-2593900分機602。

(四)傳真:05-259440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處  長 洪維新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設施禁止事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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