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 觀馬管字第11204005611號
主 旨:修正「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如附件)。
處 長 黃勢芳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修正規定
一、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護管有場域之觀光遊憩品質及公共安全,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禁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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