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 台內移字第11309327341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內政部移民署人員服制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90條。
三、「內政部移民署人員服制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三)聯絡人:黃專員
(四)電話:02-23889393#2383
(五)傳真:02-2389192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為因應本部移民署新式勤務工作服換裝作業,且公告內容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
部 長 林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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