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
國資人力字第1130127893號
主 旨:預告訂定「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防部。
二、訂定依據:依兵役法第44條之1第1項規定。
三、「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草案(以下簡稱本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nd.gov.tw/)之「公告專區」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四、審酌本草案未涉及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完成訂定後將助益提升國軍官兵服役期間安全保障,及照顧國軍傷亡人員與遺族生活,為儘速落實政府德意,有速予完成公告必要,爰定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資源規劃司人力資源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聯絡人:林峻賢中校
(四)電話:02-8509-9053
(五)傳真:02-8509-9091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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