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 人權典字第11330024012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家人權博物館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人權博物館。
三、「國家人權博物館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修正條文草案(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hrm.gov.tw),「最新消息/綜合公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三)聯絡人:詹主任
(四)電話:02-22182438#700
(五)傳真:02-86676309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館 長 洪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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