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台內國字第1130808877號
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部分規定及第一篇第五點表五.一、第二篇第一章圖一.一、第二篇第一章圖一.二、第二篇第一章圖一.三、第二篇第一章圖一.四、第二篇第一章圖一.五、第二篇第一章圖一.六、第二篇第二章第二.一節表二.一.一、第二篇第三章第三.九.二節表三.九.一、第二篇第三章第三.十節表三.十.一,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部分規定及第一篇第五點表五.一、第二篇第一章圖一.一、第二篇第一章圖一.二、第二篇第一章圖一.三、第二篇第一章圖一.四、第二篇第一章圖一.五、第二篇第一章圖一.六、第二篇第二章第二.一節表二.一.一、第二篇第三章第三.九.二節表三.九.一、第二篇第三章第三.十節表三.十.一
部 長 劉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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