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10月14日
金管證投字第1130350970號
主 旨: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二十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聯絡人:林稽核。
(四)電話:(02)2774-7490。
(五)傳真:(02)8773-4154。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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