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9日 台內秘字第1130303122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內政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3條附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10條。

三、「內政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3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秘書處

(二)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

(三)聯絡人:張專員

(四)電話:02-28869007

(五)傳真:02-28869014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



內政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