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295A號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
署 長 彭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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