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 農漁字第1131526195A號

主  旨:預告訂定「鬼頭刀出口應遵行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農業部。

二、訂定依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九款。

三、「鬼頭刀出口應遵行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三)聯絡人:林技士。

(四)電話:(02)23835745。

(五)傳真:(02)2332753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駿季



鬼頭刀出口應遵行事項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