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2月5日
勞動發特字第1140500579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第六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
三、「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本次修正係為配合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之「最低工資法」,並其所定「最低工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考量僅係單純文字修正,且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將預告天數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7樓
(三)聯絡人:陳視察
(四)電話:02-89956149
(五)傳真:02-8995616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洪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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