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2月13日
數位資源字第1146000348號
主 旨:預告修正「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件四。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數位發展部。
二、修正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件四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
(二)地址:100057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
(三)聯絡人:吳專員。
(四)電話:(02)2380-0753。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黃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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