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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臺教師(二)字第1142600664A號

修正「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三點


部  長 鄭英耀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三點修正規定(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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