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臺教師(二)字第1142600664A號
修正「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三點
部 長 鄭英耀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