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3月28日(補登)
院臺財字第1145006518號
主 旨: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九月三十日止,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依 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第2項。
院 長 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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