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5月2日 台內警字第11408717172號
主 旨:預告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部分條文及第6條附件5、附件9。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0條第4項。
三、「警察人員陞遷辦法」部分條文及第6條附件5、附件9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三)聯絡人:何專員
(四)電話:02-23945584
(五)傳真:02-2392194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屬警察機關內部人事管理事項,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惟修正內容事涉警察人員陞(遴)任權益考量,確有其急迫性,爰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2款規定,預告期間為7日。
部 長 劉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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