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衛部心字第1141761312號

主  旨:預告修正「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作業辦法」及「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許可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精神衛生法第五十三條第五項、第五十八條第二項及第六十條第四項。

三、「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作業辦法」及「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許可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站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7樓

(三)聯絡人:陳視察

(四)電話:(02)85907694

(五)傳真:(02)8590708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



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