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 經授園字第1145530389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第十四點附表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項。
三、「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第十四點附表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ip.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二)地址:115603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
(三)聯絡人:郭技術員
(四)電話:02-2655-8300分機9650
(五)傳真:02-2655-850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郭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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