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
台內消字第1141603600號
修正「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第三條附表二
部 長 劉世芳
TOP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修正「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第三條附表二
部 長 劉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