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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8月18日 經授能字第11404015100號

主  旨:修正公告114年度「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補助購買期間及申請補助期間等相關事宜。

依  據: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第2點、第5點、第7點第1款、第8點及第9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案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相關申請之受理、撥款、查驗及相關規定事項,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

二、補助購買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補助期間:自112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補助購買期間屆滿前,如補助經費即將用罄,本部得公告終止補助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

四、受理申請單位: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申請作業專案辦公室,諮詢專線為(02)2955-9666。

五、補助申請方式:

(一)以郵寄方式申請者,應備齊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板橋郵政8-17號信箱。

(二)以網路方式申請者,應上網連結至「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網站(https://save3000.moeaea.gov.tw),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文件之電子檔(掃描或拍照)。

六、詳細補助資訊及案件申辦進度,請至「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網站查詢。

七、檢附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申請表及其附件1份。



附件(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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