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9月8日 交運字第1145012244號
主 旨:預告修正「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8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之一第三項。
三、「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8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政策、法規與研究-法規即時檢索-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聯絡人:劉技士。
(四)電話:(02)2349-2137。
(五)傳真:(02)2389-9887。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世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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