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 交授觀業字第11430030991號

主  旨:預告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五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第五項。

三、「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業務資訊/觀光法規/法規草案預告專區」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向本部觀光署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旅行業組。

(二)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三)聯絡人:蘇研究員。

(四)電話:02-23491500#8259。

(五)傳真:02-2711-5554。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世凱



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