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1日
農輔字第1140023632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食農教育法第十九條第二項。
三、「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本次修正係將政府機關(構)與公營事業機構自團體組中獨立分組評選並增加獎項名額,及修正評審團組成與決審方式,以增進評審效益與公平性,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且需於115年辦理第二屆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前完成修法,以利參選者遵循,具急迫性,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民輔導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葉技士。
(四)電話:(02)2312-4683。
(五)傳真:(02)2312-4662。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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