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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 衛授家字第1140860808號

主  旨:預告修正「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老人福利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

三、「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faa.gov.tw),「最新消息」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三)聯絡人:鍾專員

(四)電話:(02)89791196分機224

(五)傳真:(02)2701841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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