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4年11月24日
科會前字第1140082880B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國家安全法」第三條第三項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第六條。
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nstc.gov.tw/)「草案預告」專區。
四、本次修正係為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前瞻及應用科技處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三)聯絡人:簡專員
(四)電話:02-2737-7247
(五)傳真:02-2737-7672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吳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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