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4日 台內消字第1141606244號

主  旨:預告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8條及第7條附表3、第9條附表6、第10條附表8。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消防法第9條第2項。

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8條及第7條附表3、第9條附表6、第10條附表8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三)聯絡人:黃專員

(四)電話:02-81959229

(五)傳真:02-8911426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八條及第七條附表三、第九條附表六、第十條附表八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