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
農防字第1141869196號
主 旨:預告修正「網際網路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販賣至國內或輸入時應採取措施」第五點。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三。
三、「網際網路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販賣至國內或輸入時應採取措施」第五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網址:https://www.aphi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二)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聯絡人:張技士
(四)電話:02-23431431
(五)傳真:02-23047255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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