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5年1月9日
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3065A號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四點及第六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四點及第六點附表二
署 長 彭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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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 長 彭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