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月13日 台內訓字第11412128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18條附表3。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第2項。
三、「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18條附表3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2號
(三)聯絡人:陳視察
(四)電話:049-2394103
(五)傳真:049-2394499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修正草案內容屬單純之給付行政事項,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2款規定,預告期間為10日。
部 長 劉世芳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