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 台財庫字第11503608160號
主 旨:預告修正「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輸入私菸及私酒之一定數量」草案,名稱並修正為「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輸入私菸及私酒之一定數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
三、「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輸入私菸及私酒之一定數量」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配合本部關務署考量農曆年節將至,入境旅客人次大增,規劃增訂入境旅客攜帶免稅菸品品項及數量,爰增訂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3項輸入私菸之菸品品項及其一定數量,預告期間定為7天。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國庫署。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王稽核。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7410。
(五)傳真:(02)23970990。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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