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3月6日 經授商字第1150340226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商業會計處理準則」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業會計法第十三條。
三、商業會計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商業發展署)全球資訊網站「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網址:https://www.aoc.gov.tw/publicList/2),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業環境組。
(二)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三)連絡人:李科員。
(四)電話:(02)23433300分機7531。
(五)傳真:(02)23922944。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商業發展署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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